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投资信心为出发点,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打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外商投资环境,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稳住外资主体。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利外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0〕28号),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送审稿)》主要内容共4个部分,15条政策措施。
第一部分主要聚焦我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外商投资我市“5+5+1”重点产业领域,探索建设“一带一路”金融服务中心,设立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一带一路”风险管理中心,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总部,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突出发挥自贸区,国家、省级新区、国别园区平台优势。
第二部分主要聚焦健全外资重大项目专班协调机制,保障持续推动项目落地和建设,对外资重大项目外商直接投资予以资金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外商投资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第三部分主要聚焦制度和机制建设,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设立市、区(市)县两级服务和投诉工作机构,定期召开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市、区、功能区三级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专员制度等创新举措,进一步理顺外资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服务体系。
第四部分主要聚焦外商投资企业对营商环境的关注重点,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在蓉投资发展的信心。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我市市场竞争。降低资金跨境使用成本,全面推行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提高外籍人士在蓉工作便利度。
来源:招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