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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项目投资

价格面议
编号:TD-6359
  • 75亩

    占地面积

  • 部分转让

    出让形式

  • 其他用地

    土地类型

  • 暂无数据

    使用年限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详细地址 暂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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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

占地面积

7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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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简介

彭州位于成都西北35公里,处于成德绵经济圈内,规划面积约150平方公里。拥有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白水河国家自然保护区、白水河国家森林公园、龙门山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四大国家级品牌。已建成湔江路、花源路等区间道路8条214公里。水、电、气管网,光纤通讯全覆盖。以牡丹、宗教、陶瓷、古蜀文化等特色资源,建设文创音乐、温泉康养、体育休闲等9大核心区域。成为世界旅游目的地城市的重要增长极,打造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龙门山山地旅游集聚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一、鼓励企业加大投资1.对符合彭州市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产业化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进度,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二、鼓励企业重大产业化项目入驻园区2.在集聚区成功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项目开发建设(不含房地产开发部分),投资额达到5亿元及以上,投资强度400万元/亩,按约定建设周期完成建设的项目,待项目建成运营后,按企业实际缴纳土地出让金本级财政留存部分不超过5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用于支持项目基础配套设施建设。3.对新入驻集聚区,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及以上(不含土地款及房地产开发部分)的重大项目,在协议约定建设周期内,以实际投入该项目的银行贷款金额为基数,按不超过当期国有商业银行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基准利率的50%标准给予奖励,奖励年限不超过3年。4.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为项目配套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5.需流转农用地或林地的重大项目,按当年流转费用的50%给予补贴,补贴单价不超过200元/亩, 补贴年限不超过5年。6.重大项目在约定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的,给予对项目前期策划、规划编制费用20%的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7.按程序办理报规报建手续,并足额缴纳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重大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项目实际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60元/平方米一次性补助。8.项目在约定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自取得营业收入之日起,连续五年分别比照项目当年地方经济贡献额的100%、100%、80%、60%、40%给予奖励。9.对投资建设五星级(及以上)酒店等特别重大的产业化项目,另行研究予以奖励。三、入园企业专项扶持10.对新建的国家标准化自驾车露营地、四川省标准化自驾车旅游汽车营地,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上的成都市智慧旅游景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11.对企业引进并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的省级以上文体赛事活动,视其规模和影响力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省级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不超过80万元,国际级不超过100万元。对将彭州市纳入旅游产品线路、开通旅游专线的社会机构,视综合效应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12.对新评上的国家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上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上的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上的全省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上的省级特色乡村旅游经营点、省级乡村旅游特色业态、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户,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上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乡村酒店,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上的主题客栈(精品民宿),视投资规模和带动社会效益,给予10-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新评上的国家级文化体育项目基地(中心),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国家级主流媒体和省级卫视黄金时段持续播放推广集聚区内景区或项目广告、旅游形象品牌的企业,按当年实际投放资金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13.对参加成都市级及以上组织的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展会3次以上的文化旅游企业(含旅游景区),且对彭州市景区、旅游商品进行了宣传、展示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14.对旅游商品参展参赛并获得国家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商品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省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成都市级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国内外城市交通枢纽、高速路服务区、旅游景点、大型酒店等重要场所新开设旅游商品专营店并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按开店费用30%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被评为AAAAA、AAAA、AAA级的旅游特色商品购物点,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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