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措施

2021-10-01 00:00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和推进肉牛生产发展及产业振兴,充分挖掘巴山牛优质种源优势,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成渝地区绿色牛肉产品供给地,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培育肉牛产业集群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通江县、平昌县实施国家山地肉牛产业集群项目。2021—2023年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支持对象、环节和标准,推动建立巴山牛保种育种、饲草种植、标准化养殖、市场交易、屠宰加工、品牌营销、冷链物流等全产业链条。通江县、平昌县至少各培育2个重点乡镇、建设年出栏300头以上的标准化示范场5个以上。

二、推动基础母牛扩群增量

鼓励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户)多渠道引进优质育龄母牛和开展肉牛“冻精改良”工作。探索“母牛分户饲养、仔畜集中育肥”产业发展模式,市财政连续五年(2021年—2025年)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肉牛标准化繁育场建设和母牛扩繁倍增计划。县(区)结合乡村振兴政策出台激励措施,支持现有能繁母牛存栏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实施基础母牛扩群增量,完善母牛档案和佩戴标识,每年对产犊牛的能繁母牛养殖户给予一定的奖补,实现年新增能繁母牛1万头以上。

三、完善肉牛良种繁育体系

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开展巴山牛资源普查、保种选育、杂交改良等工作,市财政连续五年(2021年—2025年)每年安排保种选育、科技推广经费不少于100万元。加快提升县级牛冻精供应站标准化水平,合理布局区域化牛冻精点,定期开展牛人工授精技术培训,提高授精成功率和牛的繁殖率。

四、控制草料生产供应成本

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市财政连续五年(2021年—2025年)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万元,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订单”形式推广青贮玉米、甜高粱、杂交狼尾草、高丹草、黑麦草等种植和收贮加工,降低饲料成本,因地制宜推广农闲田种草和草田轮作,开发利用新饲草资源。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利用。县(区)对种草300亩以上的企业或年收贮青贮饲料500吨以上的收贮主体按每亩或每吨给予补助。

五、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推行“岗编适度分离”,充实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力量,做好入驻龙头企业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实施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支持企业、产业协会等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省际间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肉牛交易市场、区域洗消中心建设,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和“瘦肉精”等投入品使用监管,推动无抗养殖和无疫小区创建。

六、配置肉牛养殖现代装备

鼓励支持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养殖场户购置新机具以及智能、复式、高端产品,对购置种草和收割、运输工具、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及时兑现补贴政策,实现按机结算、应补尽补。

七、搭建肉牛产业追溯平台

建立肉牛养殖电子化档案和质量可追溯体系,支持第三方机构以信息数据为基础,融合物联网、5G通信等技术,2021年完成“巴山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和“牛链网”系统开发工作,实现规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直联直报、肉牛数据收集、处理、分析一体化。

八、保障肉牛产业发展用地

各县(区)应按实际情况对本地肉牛产业按功能性分区做好整体用地规划。肉牛养殖圈舍、绿化隔离带、场区内通道、进排水渠道等生产设施用地和肉牛养殖粪污处置、检验检疫、疫病防治、消洗转运、管理用房等辅助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生产设施用地规模根据生产需要,按照农业行业标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控制在项目用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养殖设施应尽量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零星、分散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使用面积不得超过项目用地规模的10%,最多不超过10亩,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其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必要性、是否破坏耕作层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可行性进行认定,出具是否同意项目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意见。未经同意,用地不得备案,项目不得动工建设;同意使用的,需按规定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并及时更新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养殖及配套设施用地应不占或者少占林地,确须使用林地的应节约集约使用Ⅲ级及以下保护林地,且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审批。

九、探索创新金融服务机制

引进现代种业基金联合注资5亿元,设立肉牛产业发展基金,探索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用于肉牛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经营主体饲养规模,依法依规给予一定年限的贷款贴息;增资市、县农业融资担保公司,提升担保能力,服务全市巴山牛全产业链;鼓励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探索养殖圈舍、大型机械、肉牛活体、养殖保险单、土地经营权等贷款抵押,简化审批手续。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能繁母牛、育肥肉牛完全成本保险、收入保险,降低投资风险。

十、强化组织领导督促落实

建立健全以市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其他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巴中市推进肉牛产业发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巴中市肉牛产业发展。建立肉牛产业龙头企业、重点乡镇、重点村的联系服务机制,定期协调调度,分析解决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对肉牛产业发展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推动落实。

本措施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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